【招生】臺師大華文系 華語師資養成班第34期招生

已開設華語師資養成班超過15年

國內歷史最悠久的華語文教學系主辦

本班以培養國際華語教育人才為目標

凡自詡為國際公民,志在全球舞台的社會人士均歡迎報名。

◎報名截止日期:110年1月19日(二)

◎課程起迄日期:

   週末班:自110 年3月6日(六)起至110年6月27日(日)

  每週六(日)全天(4/3,5/1, 6/12不排課)

每週6小時,共計17週,102小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博愛樓10樓1002教室

壹、本班特色

  1. 理論與實務兼顧:約有二分之一理論課程由本系教授親自授課,二分之一教學實務課程由資深華語講師擔任。
  2. 安排外籍學生為試教對象,每位學員均可上台試教,華語講師給予意見回饋。
  3. 可依本系國華組(均為外籍生)綜合華語課程時間,安排至教室觀課。
  4. 針對學員發音盲點,一對一矯正發音,以期提升發音準確度。
  5. 研習結束後可登錄公務人員及教師終身學習時數。

貳、招生對象及報名資格:

對華語教學有興趣者/有意成為華語教師者/有意培養自我第二專長者:

  1. 專科在校生或畢業生
  2. 大學在校生或畢業生
  3. 研究所在校生或畢業生

參、重要日程

網路報名:即日起~110/1/19(二)

郵寄報名:即日起~110/1/19(二) 郵戳為憑

公告複試(口試)名單:110/1/22(五)17:00,並以e-mail寄送試題

預計公告錄取名單:110/1/28(四)

繳費:110/1/28(四) ~2/18(四)

※以上日程如有異動,請以網頁公告為主。

肆、報名方式(請擇一方式報名)

1. 網路報名:

   請將報名應繳之資料掃描為圖檔(JPG格式),e-mail至 

   zoe@ntnu.edu.tw

   寄件主旨請寫「報名華語文師資養成班第34期」。

2. 郵寄報名:

         請寄   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  

伍、錄取方式

1. 初審:就報名應繳之資料加以資格審查。將依學經歷每班擇優錄取,以email寄送口試試題。

2. 複試(口試):以華語發音與口語表達為主,採錄音方式事後評分。考題形式有字、詞、朗讀短句/短文、口語表達題,評分老師就發音標準與否評分。凡通過口語能力檢測者,優先錄取。

陸、收費標準

 錄取者請自行上網參閱繳費方式,網址:http://ntnutcslcttp.wordpress.com/

學費:新台幣20,000元,包括講義資料,但不含參考書籍費。

           本校之在職員工生,學費九折優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本校校友,學費九五折優待(請附畢業證書影本)

已完成報名之學員,若因個人因素,確定無法參與課程者;

1. 開課日之前(110年3月6日止),將退還學費百分之九十(新臺幣18,000元)。

2. 開課日到上課未逾三分之一(110年4月9日止)退還學費二分之ㄧ(新臺幣10,000元)。

3. 課程進行三分之一後(110年4月10日起) 概不退費。

4. 報名人數若未達開課人數,則不予開班,所繳費用無息退還,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柒、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繳資料:

  1. 報名表乙份。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網址:http://ntnutcslcttp.wordpress.com/ )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上),華僑應繳有效期間僑居身份加簽之護照或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份證明書(需有姓名及號碼者)影印本,外國人請貼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 學歷證件影本
  • 「一吋」照片一張(實貼於報名表)
  • 本校在職員工、在學學生或畢業校友相關證明文件。

二、填寫及郵寄報名資料注意事項:

1.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一律以白色A4紙張印製。

2. 報名表除「灰底欄位」請勿填寫外,其餘各欄均由報名人自行填寫清楚(所填之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均需與所繳資料相符)

3. 報名表填妥後,兩種寄送方式,請擇一。

    (1) 以電子郵件方式:請將學歷、優待證明等文件掃描成圖 

       檔,與報名表一起寄送。

    (2)以郵局掛號方式:報名資料袋中請按1.報名表 2.學歷證

件影本 3.本校在職員工、在學學生或畢業校友相關證明

文件,請依序平整裝入信封內。

4. 完成報名後各項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捌、課程內容

華語文教學國際現況 第二語言習得 漢語語言學概論
華語語音教學 漢語語法概論 漢語語法教學
語言對比與教學 華語語用教學 注音符號與漢語拼音
漢字理論與教學 語言與文化 跨文化素養與溝通
華語教材介紹 華語教學法 華語教案編寫
華人社會與文化 電腦媒體與華語教學 詞彙教學
學習策略與課堂活動設計 正音與口語表達 初級華語教學示範
中級華語教學示範 高級華語教學示範 初級華語教學演練
中級華語教學演練 高級華語教學演練 綜合評量與座談

玖、師資陣容:

陳振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信世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曾金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陳俊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謝佳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蕭惠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杜昭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洪嘉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黃沛榮: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兼任教授

翁玲玲:私立佛光大學 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副教授

宋如瑜: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語文與創作學系助理教授

連育仁:私立中原大學 應用華語學系助理教授

孫懿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講師

陳懷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講師

曹靜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講師

王慧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講師

拾、證書頒發:

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學員,可於結業後一個月內領取中英文證書:

  1. 課程缺席時數未達十三小時者。
  2. 試教成績合格。
  3. 期末筆試及口語成績合格。

如有疑問,請洽詢:本校華語文教學系     

(02)7749-5187林助教

  (02)7749-5186王助教xwang@ntnu.edu.tw

如有網路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詢華語文教學系      (02)7749-5187林助教zoe@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