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僑教與海外華人研究學報》徵稿相關通知

《僑教與海外華人研究學報》

徵稿簡則

一、本學報為學術性刊物,以促進僑教、海外華人之研究為宗旨。徵稿對象為國內外專家、學者與研究生。

二、來稿須未經發表或出版者(學位論文及已結集之研討會會後論文集視同已發表)。每篇字數以二萬字為限(以電腦字元計,並含空白及註解),唯特約稿不在此限。

三、一稿兩投者,日後本學報拒絕刊載其作品。

四、來稿文以中文為限,為便刊印,請以電腦打字,並用「word」文書處理系統。另請隨稿標明中文暨英文篇名、投稿者之中文暨英文姓名、五百字以內中文暨英文摘要,及十個以內中文暨英文關鍵詞,並請務必按本學報「撰稿格式」寫作,以利作業。「撰稿格式」詳見另頁。

五、來稿均送經兩位專家匿名審查通過後,始予刊載,採用與否,將以書函通知。請自留底稿,來稿不予退還。本學報審查委員會有權決定該期最後刊登之篇數。

六、凡經刊載之論文,一律致贈作者當期學報一冊、抽印本十份,不另致酬。

七、本學報不負責來稿內容之著作權問題(如圖、表及長引文等),請作者先行取得著作權持有者之同意;來稿請勿發生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或侵害等情形發生時,概由作者負擔法律責任,與本學報無關。

八、本學報為半年刊,全年徵稿,隨到隨審。本刊隨時接受來稿,並儘速處理,無論採用與否,均將於收稿後三個月內以專函奉覆處理現狀。

九、著作人投稿於本學報,經本學報收錄後,同意授權本學報,並得再授權本學報出版者中原大學海外華人研究中心授權之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

十、來稿e-mail至tcsl6904d@gmail.com,電話:(03)265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