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華語中心] 學分班兼任講師甄選公告

工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兼任學分班兼任講師(碩士畢業以上),依照每期招生情況與儲備教師可授課時段來安排課程,歡迎有志加入華語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工作地點: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

工作時間:依課程安排

工作性質:兼職

工作待遇:按照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

需求人數:不限

到職日期:109年2月

條件: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碩士以上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華語文教學時數200小時以上者。
(4)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96小時以上者。

【語文條件】具備第二外語能力佳「英/日/韓/越文/其他」

【初審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 (含照片)
2. 自傳 (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
3. 碩士 (含)以上畢業證書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並檢附教學評鑑相關資料)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口語錄音檔:(a) 請朗讀徐志摩的「再別康橋」。(b) 兩分鐘之內的自我介紹。
8. 從《當代中文課程1》教材中挑選一課,設計一份完整的教案,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等教學及活動。
9. 推薦信一封

檢附資料說明:
1.以上全部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成一個PDF檔; 
檔名為「應徵清大華語中心-學分班兼任講師_姓名」
2.語音檔請以mp3或wav格式設定。
【職務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3-516-2355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寄至─ nthuclc12345678@gmail.com
(檔名:應徵清大華語中心-學分班兼任講師XXX)

收件截止日期:本次應聘為108年9月1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