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華語] 淡江大學成人教育部華語中心107學年儲備教師徵選公告

淡江大學成人教育部華語中心107學年儲備教師徵選公告

一、說 明:本校成人教育部華語中心開設華語班別眾多,如正規班、專班、美國國務院青少年華語獎學金研習班班、密集班、華語夏令營、觀光學華語班、個人班等;以及校本部、蘭陽校園外籍生中文學分課程。本中心提供教師各種培訓課程,歡迎有志從事華語教學之教師加入淡江華語教學團隊。

二、徵選名稱:儲備華語教師

三、徵選名額:擇優錄取數名

四、教師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
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已獲對外華語教學領域碩士學位。
(2) 已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3年以上。
(3) 英語能力或日語能力優良。

五、錄取說明:
1. 通過本中心甄選程序並經錄取後,須能接受中心指派課程為期至少二年。
2. 課程安排以本中心短期課程為優先,儲備期間將視教學表現、行政配合度等進行
評估,擇優納入正規班教師群。
3. 本中心儲備教師經安排授課後,須不定期接受觀課評估。
4. 錄取時若未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須於三年內取得;未能配合者,
本中心有權中止儲備資格及授課安排。

六、考試科目:面試及試教

七、意者請依序繳交資料如下(紙本和電子檔):
1.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請於 http://www.clc.tku.edu.tw/ 自行下載表格;
2. 最高學歷畢業文憑影本(在學生可以學生證影本替代)(外國學歷須經公證);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4. 推薦信 1 封;
5. 簡短影音試教 15 分鐘(可經由網路連線或上傳 youtube);
6. 《時代華語 1》任一課之完整教案設計(每週上課 5 天,每天 3 小時);
7. 華語教學資歷證明;
8. 語言能力證明;
9. 其他有利證明(如推薦函、進修、論文發表、得獎紀錄等)。
※上述資料3、8、9無則免附。

八、請檢具上述文件逕寄淡江大學華語中心(10650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 199 巷 5 號),並同時將資料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電郵傳送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華語中心儲備教師申請資料」。

九、連絡方式:
(一) 聯絡人:袁寧均老師
(二) 聯絡電話:(02) 2321-6320 # 8861
(三) 電郵:regine@clc.tku.edu.tw
十、截止日期:106 年 8 月 31 日止,書面審查通過者擇優參加面試及試教,不合格恕不退件;提前寄履歷且符合資格者可提早安排面試與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