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印尼學校任教-第107W02號通告(二招)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印尼學校任教-第107W02號通告

一、遴選資格
(一)年滿26歲,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在台灣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二)具五年以上華語教學相關工作經驗。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有意參加遴選者,請於107年5月7日前備齊報名資料,以掛號方式直接郵寄至「中原大學華語中心」(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107年印尼華師外派甄選」,報名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另,為爭取時效性,請同時將電子檔(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電郵至承辦人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承辦人:吳詩敏;E-mail: shihmin@cycu.edu.tw;TEL: +886 3 2 265-1320
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本中心將於5月10及11日安排面試及試教,請先空下時間,面試順序將另行通知;審核未通過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資料。

107年遴薦華語教師赴印尼學校任教通告

107年華語教師赴印尼任教學校一覽表

107年華語教師赴印尼任教志願排序表

107年華語教師赴印尼任教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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