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9A號通告-法國教師與教育高等學院系統

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9A號通告
法國教師與教育高等學院系統

擬聘教師數:2名(獲聘者由法國教育部漢語總督學處依申請資料篩選、逕行分發協助教學學校)

聘期起訖:107年10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10個月)

申請截止日:請於107年5月31日,臺灣時間下午五點前由應徵學生所屬學校以正式公文檢送「國立中山大學華語中心」,附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及駐法國代表教育組,另請將文件依序合併成一個PDF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待遇:
其他待遇:
1. 由ESPE下2所學校(巴黎及雷恩)提供:
(1) 免費住宿
(2) 學生於週間上課日至學校食堂及/或大學餐廳免費用餐。
2. 如遇爭議以法文契約為準。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依據「教育部促進華語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規定,補助每位獲聘學生以下項目:
(1) 臺灣至法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補助上限為5萬2500元(依實際支附證明核實撥付);
(2) 每月生活費2萬4000元,依實際協助教學天數撥付。
2. 補助款項由國立中山大學轉發予獲聘學生臺灣帳戶。

工作內容:
1. 須依法國教育部漢學總督學處分發結果,向ESPE完成碩士一年級行政與教學註冊程序,並自行於ESPE修讀現代語言教學碩一課程;學年結束時,由住測支ESPE視修業情行頒發修課成績單、修課證明,以及指導老師報告1份。
2. 修課時間外,學生須於ESPE校內或附近中等或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師指導下,協助教學工作,並遵守或分發前往學校的規範。
3. 自行支付ESPE碩士班1年級註冊費及學生社會保險費(強制投保)。

連絡人:
張亦晴小姐
國立中山大學華語中心(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電話:(07)5252-000轉3033
信箱:Yiching.fr@gmail.com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107009A號通告-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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