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華文]博碩士學位學程 108 學年度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  學術專長:可開授「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實習」或是「研究方法」等課程,以及其他「華語文教學」領域相關課程者;具國際推廣能力者尤佳。

二、  名額:助理教授職級以上專任教師1-2 名

三、  應徵資格: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學門之博士學位證書。
(二) 除博士論文外,須具有至少1篇經審查通過並正式刊登之期刊論文。

四、  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 108 年5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  起聘:108學年度

六、  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項資料請依順序檢附,切勿裝訂成冊)
(一) 徵聘教師基本資料表一份(請見附檔。未使用本學程制式履歷者,恕予退件重填) 。
(二) 最高學位證書、教師證書(無則免)影本各一份。持國外學歷者,須向我國駐外使館處辦理學歷認證。
(三) 代表著作需為近三年公開發表之著作或學位論文一式三份。(請選擇乙篇或乙本與應徵專長相符之著作為代表著作) ;外文著作另附中文摘要一千字以上。
(四) 參考著作為近五年之學術著作各一式三份(參考著作限與應徵專長相關)。期刊論文若改寫自學位論文者務必註明。
(五) 歷年著作目錄三份。
(六) 可任教科目名稱及課程大綱(至少兩門)。
(七) 推薦信兩封。

七、  請將填妥之【徵聘教師基本資料表】word 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到tcasl@nccu.edu.tw,並在郵件標題註明【應徵華語文學位學程專任教師資料_OOO(姓名)】。

八、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欲索回申請方式如下:
(國內)本學程將會以【對方付費之包裹配送】方式寄送,請勿附上現金及郵資。
勾選「不寄回」之應徵資料,本學程將會在應聘程序完成後銷毀。
(國外)海外應徵者如需退件,請自付足額新台幣退件郵資費用。
(以台灣郵局水陸2 公斤以下包裹常用資費表為例:亞洲約450 元、美國450 元、德國520 元、法國550元、荷蘭470 元)

九、  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來本學程示範教學。旅費自理。

十、  國外應徵者因考量徵聘作業時效,如果已寄出應徵資料者請同時以電子郵件tcasl@nccu.edu.tw 通知承辦人張助教。

聯絡人:張助教 電話:(02)29393091分機62556

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學位學程網站:https://tcsl.nccu.edu.tw/

郵寄地址:116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 號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博碩士學位學程收(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