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徵聘專任教師

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3-1017-91332-1.php?Lang=zh-tw
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徵聘專任教師2名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2名
三、資格條件:
(一)具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
(二)具中國古典文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
四、工作內容:
(一)擔任「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與「中國古典文學領域」
相關課程教學。
(二)支援本校其他系所、學程或通識課程教學。
(三)協助本系或其他單位相關行政工作。
五、檢附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 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由修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且提供入出境證明書)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士論文)
1.個人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
2.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3.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集、業界實務經歷證明、得獎證
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五)應徵者請根據本系課程架構,就其專業領域任選3門課程撰寫授課大綱(面試時,就此3門課程,任選1科試教)。
(六)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電子檔(並以E~mail傳送至cll@mail.nptu.edu.tw)
2.「簡要資歷表」Excel電子檔(並以E-Mail 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六、甄選分兩階段:第一階段資料審查,第二階段面試。通過資料審查者,另行通知面試(含試教)。
七、收件截止日期:
108年01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中國語文學系專任教師)寄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起聘日期:108年8月1日起。
九、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5201。
十、備註:
(一)未具大專合格教師證書者,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三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三)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