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華師外派】

淡江大學辦理108年選送華語教師赴日本大阪中華學校任教第108002T號通告
申請者請於107年12月25日下午5點前備妥以下資料:

(1) 中文履歷表(包含自傳)
(2) 華語教學資歷證明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經公證)
(4)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外語能力證明
(5) 文化專長技能(列舉能教授的文化課程)
(6) 其他有利證明(如進修、得獎紀錄、中小學教師證、日語檢定證書等)

※紙本寄至淡江大學華語中心,信封上註明「華師外派」;並同時將電子檔(將資料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電郵至承辦人信箱(emma-cny@clc.tku.edu.tw)。

通告連結:https://reurl.cc/Rr07D

有意申請者,也請上教育部「華語教學人才庫」(https://ogme.edu.tw/Sc) 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