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華語組】誠聘華語課程儲備教師

教授課程:華語學季制帶狀課程 (週一至周五上課)

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華語教學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者。
2. 大學畢業,具 600 小時以上大學華語中心教學經驗(以服務證明為憑),並有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大學畢業,修畢華語文教學專業課程 450 小時以上(以成績單為憑)。

排課與待遇
1. 凡錄取為儲備教師者依課程需要按錄取名次先後排課。
2. 依本中心華語推廣課程教師支給辦法支給鐘點費。
3. 依相關規定辦理勞、健保。
凡錄取儲備教師須於授課前及授課期間參與本單位教育訓練。

應徵資料:
請錄製 30-50 分鐘教學演示影片(內容含聽、說、讀、寫教學),連同中文履歷、自傳、最高學歷影本、成績單正本,以及華語課程之教案或課程大綱等相關資料寄至:

32001 中壢市中大路 300 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華語組 黃先生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華語儲備師資)

重要日期:
1. 資料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8 月 29 日
2. 資料審核通過者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9 月 3 日以前
3. 筆試、面試、試教時間另行安排。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黃先生。
聯絡電話:03-4227151 ext.33807
電子信箱:ncu3802@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