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華語文學報》第22期徵稿

徵稿簡則

一、本學報為學術性刊物,以促進華語文教育,提升華語文教學與研究,並發揚中華文化為宗旨。徵稿對象為國內外大專院校專兼任教師及相關之研究人員與博士生。

二、來稿須未經發表或出版者(學位論文及已結集之研討會會後論文集視同已發表)。每篇字數以二萬字為限(以電腦字元計,並含空白及註解),唯特約稿不在此限。

三、一稿兩投者,日後本學報拒絕刊載其作品。

四、來稿文以中、英文為限,為便刊印,請以電腦打字,並用「word」文書處理系統。另請隨稿標明中英文篇名、投稿者之中英文姓名、五百字以內中英文摘要,及十個以內中英文關鍵詞,並請務必按本學報「撰稿格式」寫作,以利作業。「撰稿格式」詳見另頁。

五、來稿均送經兩位專家匿名審查通過後,始予刊載,採用與否,將以書函通知。請自留底稿,來稿不予退還。本學報審查委員會有權決定該期最後刊登之篇數。

六、凡經刊載之論文,一律致贈作者當期學報一冊、抽印本十五份,不另致酬。

七、本學報不負責來稿內容之著作權問題(如圖、表及長引文等),請作者先行取得著作權持有者之同意;來稿請勿發生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或侵害等情形發生時,概由作者負擔法律責任,與本學報無關。

八、本學報為半年刊,每年四月及十月出刊,全年徵稿,隨到隨審。本刊隨時接受來稿,並儘速處理,無論採用與否,均將於收稿後三個月內以專函奉覆處理現狀。

九、本學報分為與華語文相關之語音、語法、語彙、漢字、華語教學法、華語教學評量、華語文學、華人社會文化等跨領域類別,來稿請自行註明。

十、來稿經刊登後,著作人同意授權本刊以紙本、光碟或上網形式全文發行,並再授權「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及為符合其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其他著作權授權事宜,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來稿請另紙書寫姓名資料及一百五十字以內之個人簡介(含所屬之機關名稱及職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聯絡資料。

十二、來稿郵寄地址為:32023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 《中原華語文學報》編審委員會收,或e-mail至asclc@cycu.edu.tw,電話:(03)265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