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16T號通告
捷克帕拉斯基大學
擬聘教師數:1名
聘期起訖:107年10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
申請截止日:請於107年6月20日前,將申請資料之PDF檔(敬請將所有附件合併為一個檔案),以電子郵件寄送至駐捷克代表處專案電郵信箱(teco.cz@gmail.com),以憑轉致帕拉斯基大學,逾期不受理。
稅前月薪:5,000克朗(約240美元)。
其他待遇:全額醫療保險。
教育部補助: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台灣至捷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0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
1. 教導初階及中階華語會話課程;
2. 高接華語會話之個別指導;
3. 提供實習語言教師專業指導;
4. 提供師生個別諮詢;
5. 參與教材編輯規劃;
6. 積極參與語言教學發展計畫。
*每週教學8-10小時
教學對象:大學部學生及研究生
駐捷克代表處連絡人:廖永泰祕書
電郵:teco.cz@gmail.com
電話:+420-234-722-013
電傳:+420-233-326-906
地址:Evropska 2590/33C, 160 00 Praha 6, Czech Re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