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 年 4 月 24 日

[臺師大國語中心] 2018年華語文教師暑假培訓班招生中

2018年華語文教師暑假培訓班招生中一、宗旨:
培訓優良專業之華語文師資,推廣海內外華語文教學。

二、特色:
(1) 授課師資陣容最堅強,結合華語文教學實務與相關研究領域且具有海內外實務教學經驗的第一線教師群。
(2) 課程規劃奠基於本中心六十年之教學經驗,並彙整自近七十個國家之數萬餘位國際學生的學習實況。
(3) 課程內容針對教學實務而設計,提供學習者認識華語文教學專業及實際課堂教學。

三、招生對象:
(1) 目前正在海內外從事華語文教學者。
(2) 未受過相關培訓課程者,未來有計畫前往海外教授華語者。

四、報名資格:
(1)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以上)者,國外大學學歷須檢附外交部駐外單位認證後的畢業證書。
(2) 大四在校生(預計於2018年6月畢業)。
(3) 外籍人士:中文水平接近母語者(等同取得TOCFL流利級、CEFR C1級以上、ACTFL高級、HSK高級6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五、上課時間:
「2018年華語文教師暑假培訓班」:
第一梯次:2018年7月 2日至7月23日
第二梯次:2018年7月26日至8月16日
週一至週五 09:10~12:00 及 14:10~17:00,合計102小時(內含3小時教案撰寫及3小時試教實作)。
(未達開班人數,本中心保留開班權利)

六、上課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博愛樓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正門斜對面,圖書館校區)

七、報名日期與時間:
2018年4月1 日~ 5月18日
(以台灣時間為主,如報名人數眾多,報名系統將視情況提早關閉,敬請注意)
報名錄取名單,將在 2018 / 5 / 25下午五點公告於本中心網頁,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及繳費方式。

八、報名流程:
Step 1:進入網路報名系統(2018年4月1日起至5月18日止)完成報名資料填寫
Step 2:備妥以下報名文件寄至psusan0926@gmail.com, 電郵主旨請寫明「學員姓名+2018年華語文教師培訓班」
1. 上課動機及自我進修期許概述,500字以上(Word檔)。
2. 個人大頭照(電子圖檔)。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電子圖檔)。
4. 學歷證明文件(電子圖檔)。
5. 其他文件-依照報名身分選擇應附文件(電子圖檔)。
(1)曾任或現任華語文教師報名者需檢附服務單位開立之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2)未有華語文教學經驗報名者–三分鐘個人自傳語音檔(mp3格式)。
*2-5項電子圖檔請以jpeg格式存取。
*各項檔案名稱及報名文件請加上學員姓名。
*文件寄出前請自行確認,文件不齊,恕不通知。

九、費用與錄取通知:
一、費用說明
(1) 報名費:新台幣500元。
(2) 學費:新台幣23,500元。包含上課講義,但不包括授課教師推薦書籍,以及相關軟體光碟等。本校在職員工及本校在校生,可享學費九折優惠,請於電郵寄送報名資料時,主動附上證明文件電子檔,以茲證明。
二、錄取與繳費
(1) 接獲錄取及繳費通知,依通知電郵之繳費說明繳交學費及報名費。
(2) 將繳費證明掃描或照相後,電郵傳送承辦人,才算完成註冊繳費程序。
同時,請保留繳費證明正本,於開課當日交回以換發學員證及上課講義。
(3) 完成註冊繳費學員,請在開課前一週密切注意本中心寄出的課前通知事項。

十、退費辦法:
(1) 若本期本班人數未達31人,本中心將視實際情況斟酌開課與否,若課程停開,所繳之費用(報名費和手續費除外)無息退還,或是保留至下一期開課。
(2) 已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若為個人因素,開課日(不含當天)前確定無法參與課程者將退還已繳費用(不含報名費及相關手續費)之九成。自開課日(含當天) 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不含報名費及相關手續費)之半數。開課後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3) 退費程序、時間依本校規定辦理。

十一、 時數證明書之發放:
(1) 本課程為非學分班之推廣課程,修業期滿,完成課程要求(含:作業、結業測試、課程試教等)且測試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合格者,由本中心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明書。
(2) 上課簽到表統一於上課開始30分鐘後收回,逾時者不得要求簽到;或已簽到但並未在教室內上課,由隨班助教抽查點名時缺席,該堂課亦以缺課時數3小時計算。請假或缺課達9小時以上,不予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3) 中英文結業證書之中英文姓名以學員所填寫之報名表上資料為準,若有錯誤,請在開課後儘速修正,否則將由學員自行承擔證書工本費用一百元。

十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學員,課程結束可出具證明,由原就職單位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2018華語文教師暑假培訓班簡章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22A號通告-德國Brandenburg邦Mark Brandenburg私立學校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22A號通告
德國Brandenburg邦Mark Brandenburg私立學校

擬聘教學助理數:1名

聘期起訖:107年9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對象:該校5至18歲學生。

申請需知:
所屬學校推薦含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文正本受文單位為「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申請者請於107年4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達「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germany@mail.moe.edu.tw,逾期不受理。初審僅需電子檔,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300KB以下,全部檔案總合不逾3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

稅後月薪:425歐元。

其他待遇:免費住宿(約折1,200歐元)。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以1,530美元為上線,依購票證明時核撥付。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德國辦事處教育組:張先生
電郵:germany@mail.moe.edu.tw
電話:+49 (30)20361355
傳真:+19 (30) 20361362
地址: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公告內文。

107022A號通告德國兩所學校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17A號通告-美國三所學校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17A號通告-美國三所學校

擬聘教學助理數:全球大使語言學院2名、麥迪遜小學2名、聖保羅學院暨高峰學校1名

聘期起訖:依各學校有所不同。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對象:美國小學生、國中及高中生。

申請者請於107年5月1日前,學校公函寄送至「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寄送主旨請含有本通告文號,所有文件依中、英文資料分成2檔案,並經掃描(內含E-mail地址及其他有利申請知文件)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信箱ddmail@edutw.org」。

其他待遇:免費食宿(提供經慎選寄宿家庭個人房間並供3餐)及接送至當地認教學校交通(2項合計現金值每月900美元)。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生活費: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機票費:臺灣至任教地區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以1,530美元為上線,依購票證明時核撥付。
3. 補助款將折合新臺幣由過內推薦學校轉發予錄取學生國內帳戶。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董慶豐
信箱:ddmail@edutw.org
電話:+1 312-616-0805
傳真:+1 312-297-1309
地址:55 West Wacker Drive, Suite 1200, Chicago, IL 60601

Amity Institute
Susan Gibbson-Bullock
信箱:internsadmissions@amity.org
電話:+1 619-222-7000ext.19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公告內文。

107017A號通告-美國三所學校

[金門華語] 誠徵一年期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誠徵一年期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徵才網頁

職稱:一年期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

名額:1名(備取1至2名)

資格條件:
一、中文系或華語文相關科系畢業,已取得國內外博士學位者。
二、具華語文教學實務經歷及相關研究專長。具備華語文教學證照者佳。

工作項目:
一、從事教學、研究、輔導、服務義務。
二、協助系、校、華語文中心等行政職務,必要時同意夜間或假日授課。
三、支援本校通識國文課。

工作地址: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其他詳細資料請參考徵才資訊,如有疑問請電洽082-313405華語文學系陳小姐代轉。

[中央華語] 誠聘華語密集課程及暑期營儲備師資

誠聘華語密集課程及暑期營儲備師資

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具華語教學相關科系碩士學位以上,有40小時以上實習經驗者。
2. 大學畢業以上曾教授華語課程1,500小時以上,並具服務證明者。

基本要求:
需能配合授課時段,於週一至週五每天授課。

待遇:
1. 勞健保、公提儲金。
2. 依本中心華語推廣課程教師支給辦法支給鐘點費。

應徵資料:
欲申請者請將中文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影本、成績單正本、華語文教學服務證明正本,以及曾經教授相關課之教學大綱或教學計畫書等相關資料郵寄至:
32001 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華語組徐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華語文儲備師資)

相關重要日期如下:
資料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4月30日
資料審核通過者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 5月10日以前
筆試、面試、試教時間另行安排。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徐小姐
聯絡電話:03-4227151 ext.33807
電子信箱:ncu3802@ncu.edu.tw

[臺師大華語] 「好臺華語夏令營」將於2018年7月16日至8月3日開課!

「好臺華語夏令營」將於2018年7月16日至8月3日開課!

  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籌辦之「好臺華語夏令營」將於2018年7月16日至8月3日開課。臺師大華語文教學系成立於1995年,為全臺第一個華語教學學位,積極培育海內外優質的華語教學師資,成為以華語為二語或外語教學的學術研究重鎮。本夏令營以臺灣文化為主要特色,課程包含密集的語言訓練與多元的文化主題,還能透過校外參訪體驗臺灣當地民俗,誠摯邀請各位師長推薦對華語學習與中華文化有興趣的學生報名參與。

課程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海報,或參見官方網站:howtaintnu.wixsite.com/chinese

  “How Tai”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Camp Taiwan, hos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TCSL) at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NTNU), will be held from July 16th to August 3rd, 2018. NTNU TCSL was established in 1995, which was the first Chinese teaching degree in Taiwan. We endeavor to train top-notch Chinese language instructors, and now become a strong foothold for academic research in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foreign language. Taiwanese culture is the main feature of our Chinese camp. Courses include intensive language training and diverse culture topics. Students can also experience Taiwanese local life through off-campus excursions. We sincerely invite you to recommend our course to the students who are interested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see the poster attached or visit our website: howtaintnu.wixsite.com/Chinese.

[文化華語] 誠徵暑期小留學生華語夏令營教師第二次公告

誠徵暑期小留學生華語夏令營教師第二次公告

一、應徵條件:
1. 大學以上學歷。
2. 具備英文溝通能力。
3. 應用華語文學系畢業或曾受過華語文師資培訓班訓練。
4. 具華語文團體班教學經驗者尤佳。
5. 曾教授過兒童或青少年課程,熟知兒少心理,及具文化教學經驗者尤佳。

二、繳交資料:
1. 自傳一份
2. 履歷表一份
3. 華語文教案設計一份(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一課完整的教學引導設計)
4. 自製數位輔助教材(請依照教學設計內容以PowerPoint、Word 或其 他軟體設計數位輔助教材。)
5. 海外華語教師也請提供教學側錄15分鐘以上及線上通訊聯絡帳號(eg.skype)

三、應徵方式:
請於2018年4月30日前e-mail至陳小姐:mlc-teacher@sce.pccu.edu.tw

四、注意事項:
1. 經本中心錄取後,需配合本中心相關課程規定、完成培訓、及出席教學會議,並參與校外教學活動,未能配合者,將不保留錄取資格。
2. 面試日期:請於應徵信件中一併告知可面試之日期,以利安排面試時間
2018年5月14日(週一)至2018年5月18日(週五)下午
建議多選幾個時間,以免撞期無法面試。
海外華語教師請來信另外預約時間線上面試。
3. 培訓日期:2018年6月9日、6月10日、6月30日、7月1日(半天)
4. 教學表現優異者,特遴選為本中心成人班儲備華語文教師。
5. 上課地點: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231號)
6. 2018年暑期小留學生華語夏令營課程授課期間:2018/7/2 – 8/10
網址:http://mlc.sce.pccu.edu.tw/summer-camp/

聯絡人資料: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華語中心 陳依昀
聯絡電話:(02)2700-5858 分機8132
Email:mlc-teacher@sce.pccu.edu.tw

2018中國文化大學 華語中心誠徵夏令營教師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21A號通告-德國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21A號通告
德國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

擬聘教學助理數:1名

聘期起訖:107年10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對象:擔任大華語課程助理教學,教授漢學系各年級大學生,授課班級共5班。

工作內容:
1. 每週工作10小時。
2. 教學:負責教授初、中、高三等及的華語課程,內容包括:
發音訓練、語法講解、漢字書寫、口語會話練習、情境任務設計、歷史文化介紹等,在計畫期間多方面增進該校學生運用華語的表達能力。
3. 行政:與當地教師合作,參與華語文領域相關研究計畫。

申請者請於107年5月6日前,備妥申請所需資料「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達「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germany@mail.moe.edu.tw,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僅需電子檔,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300K以下,全部檔案總和不逾3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

稅後月薪:464歐元。

其他待遇:免費參加明斯大學對外德教學中心的初級班級中級班課程。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數款上限1,670美元)。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德國辦事處教育組:張先生
電郵:germany@mail.moe.gov.tw
電話:+49 (30) 20361355
傳真:+49 (30) 20361362
地址: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公告內文。

107012A號通告-斯圖加特科技大學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6T號通告-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MSU-IAAS)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6T號通告
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MSU-IAAS)

擬聘教師數:1名

聘期起訖:107年9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對象: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大學部學生

工作內容:
1.
(1)華語法、句型、語音及會話 。
(2)每週授課時數至少 6堂課( 1堂 2節, 1節課 45 分鐘),約 分鐘),約 10 小時 。
註:此係 2015 至 2017 學年度參考數據,實際授課時依新學年校方規定為主 。
2. 其他授課內容:中華文化及臺灣歷史、文學等專業知識 。
3. 其他校方要求之教學內容 。
4. 指導學生參加或協助支援或辦理各項華語或中華文化活動(如華語考試、競賽或節慶活動等)。
5. 協助校方推廣與臺灣大學院校學術合作交流事宜。

申請者請於107年4月28日前,備妥申請所需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russia@mail.moe.edu.tw,以利轉致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進行甄選,如需口試,則時間另行個別通知。

稅前月薪:約3萬盧布(俄方學校支付)

其他待遇:
1. 教職員單人宿舍 。
2. 教師須參加學校指定保險 。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9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台灣至俄羅斯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0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聯絡人:魯維廉秘書
電郵:russia@mail.moe.gov.tw
電話:+7 (495) 737-9246
傳真:+7 (495) 737-9245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公告內文。

107006T號通告-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5T號通告-波蘭亞捷隆大學

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5T號通告-波蘭亞捷隆大學

擬聘教師數:2名

聘期起訖:107年10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工作內容:
1. 每週教學時數13.5小時(一學年540小時)。
2. 負責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及設計試題。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請於107年6月15日前,備妥申請所需資料,寄送至「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主旨請註明「107年波蘭亞捷隆大學華語教師申請資料」。

稅前月薪:2,375茲羅堤(含每月所得稅及社會安全險合計654茲羅堤)

其他待遇:
1. 健康保險。
2. 協助提供住房資訊。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台灣至波蘭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85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聯絡人:劉如芳秘書
電郵:2130081@gmail.com
電話:+48-22-213-0081
地址:30th FL., ul. Emilli Plater 53, 00-113 Warsaw, Poland

107005T號通告-波蘭亞捷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