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 年 11 月 6 日

[師大華語系]華語師資班招生

第30期養成班簡章20180910

國內歷史最悠久的華語教學系主辦

報名截止日期:108年1月15日(二)

課程起迄日期:自108年2月16日(六)起至108年6月30日(日)

每週六全天(2/23,3/2,4/6,6/8不排課) 共計102小時

上課最末日為週日,其餘均為週六

上課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博愛樓10樓1002教室

壹、本班特色

  1. 師資陣容:

課程由台師大華語文教學系暨研究所教授群及本系資深華語教師授課,多具有海外華語教學資歷。

  1. 理論與實務兼顧:

約有三分之二為理論課程,三分之一為教學實務課程,並安排外籍學生為試教對象,進行課堂試教與意見回饋,並由華語教師給予個別意見回饋。

  1. 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貳、招生對象及報名資格

對華語教學有興趣者/有意成為華語教師者/有意培養自我第二專長者:

  1.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在校生或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以上)者。或專科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大學同等學力者。
  2. 國內/外經教育部立案或承認之大學或獨立學院之在學學生。

參﹑重要日程

網路報名:即日起~108/1/15(二)

郵寄報名:即日起~108/1/15(二) 郵戳為憑

公告複試(口試)名單:108/1/17(四)17:00

預計公告錄取名單:108/1/28(一)

繳費:108/1/28(一) ~1/31(四)

※以上日程如有異動,請以網頁公告為主。

肆﹑報名方式(請擇一方式報名)

  1. 網路報名:

請將報名應繳之資料掃描為圖檔(JPG格式),e-mail至

zoe@ntnu.edu.tw

寄件主旨請寫「報名華語文師資培訓班第30期」。

2.郵寄報名:

請寄   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 

伍﹑錄取方式

初審:就報名應繳之資料加以資格審查。將依學經歷擇優錄取,以email通知參加複試(口試)。

複試(口試):以華語發音與口語表達為主,考題形式有字﹑詞﹑短句﹑問答題,以電郵方式繳交錄音檔並評分,評分老師就發音標準與否評分,語音檢測工本費100元,凡通過口語能力檢測者,優先錄取。

陸﹑收費標準

(錄取者請自行上網參閱繳費方式,網址:http://ntnutcslcttp.wordpress.com/)

學費:新台幣20,000元,包括講義資料,但不含參考書籍費。

本校之在職員工生,學費九折優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本校校友,學費九五折優待(請附畢業證書影本)

已完成報名之學員,若因個人因素,確定無法參與課程者;

(1) 開課日之前(108年2月16日止),將退還學費百分之九十〈新臺幣18,000元〉。

(2) 開課日到上課未逾三分之一(108年4月13日止)退還學費二分之ㄧ〈新臺幣10,000元〉。

(3) 課程進行三分之一後(108年4月14日起) 概不退費。

(4) 報名人數若未達開課人數,則不予開班,所繳費用無息退還,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柒﹑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繳資料:

  1. 報名表乙份。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網址:http://ntnutcslcttp.wordpress.com/ )

  1.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2. 學歷證件影本
  3. 「一吋」照片一張(實貼於報名表)
  4. 本校在職員工﹑在學學生或畢業校友相關證明文件。

二﹑填寫及郵寄報名資料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一律以白色A4紙張印製。

(二) 報名表除「收件編號」﹑「准考證號碼」﹑「初審簽章」﹑「初審結果」﹑「複試成績」﹑「到考紀錄」等欄位請勿填寫外,其餘各欄均由報名人自行填寫清楚(所填之中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均需與所繳資料相符)

(三) 報名表填妥後,請按1.報名表 2.學歷證件影本 3.本校在職員工﹑在學學生或畢業校友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資料請依序平整裝入信封內。

(四) 報名函件需以限時掛號寄出。

(五) 完成報名後各項報名資料概不退還,若需退還請附貼妥郵資﹑書名收件人地址姓名之信封乙只。

捌﹑課程內容:

華語文教學國際現況/ 漢語語言學概論/ 第二語言習得/ 華語語音教學與正音/ 漢字理論與教學/ 漢語語法概論/ 漢語語法教學/ 語言與文化/ 語言對比與教學/ 華語教材介紹/ 華語教學法/ 華語教案編寫/ 華語語用教學/ 電腦媒體與華語教學/ 華人社會與文化/ 整合內容語言教學/ 詞彙教學/ 教學策略與活動設計/ 漢語語法教學示範與演練/ 初級華語教學示範/ 初級華語試教/ 中級華語教學示範/ 中級華語教學演練/ 高級華語教學示範/ 高級華語試教/ 綜合評量與座談。

玖﹑師資陣容:

     陳振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暨系主任

葉德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名譽教授

信世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曾金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蕭惠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教授

杜昭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洪嘉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黃沛榮: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兼任教授

畢永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英語學系教授

翁玲玲:佛光大學 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副教授

宋如瑜: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語文與創作學系助理教授

孫懿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教師

陳懷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教師

曹靜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教師

王慧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語言教師

拾﹑證書頒發:

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學員,可於結業後一個月內領取中英文證書:

  1. 課程缺席時數未達十三小時者。
  2. 試教成績合格。
  3. 期末筆試成績合格。

如有疑問,請洽詢:本校華語文教學系   (02)7734-5187林助教

(02)7734-5186王助教xwang@ntnu.edu.tw

如有網路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詢華語文教學系

(02)7734-5187林助教zoe@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