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 年 9 月 11 日

[清大華語中心] 華語正規班儲備教師甄選公告

107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華語正規班儲備教師甄選公告

 

  • 工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兼任華語正規班線上課程儲備教師大學畢業即可,依照每期招生情況與儲備教師可授課時段來安排課程,歡迎有志加入華語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 工作地點: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
  • 工作時間:9:00~12:00 或 13:30~16:30
  • 工作性質:兼職
  • 工作待遇:依教師學經歷及校方規定
  • 需求人數:不限
  • 到職日期:107年12月
  • 條件: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大學以上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華語文教學時數200小時以上者。

【語文條件】具備第二外語能力佳「英/日/韓/越文/其他」

【初審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含照片)
  2. 自傳(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3.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並檢附教學評鑑相關資料)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從《當代中文課程1》教材中挑選一課,設計一份完整的教案,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等教學及活動。
  8. 推薦信一封
  9. 口語錄音檔:(a) 請朗讀徐志摩的「再別康橋」。(b) 兩分鐘之內的自我介紹。

檢附資料說明:

  1. 以上1-7項之初審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成一個PDF檔,若分開多個檔案傳遞,恕不受理。應徵正規班儲備教師者,檔名為「應徵清大華語中心-正規班儲備教師_姓名」;若應徵線上課程儲備教師者則為,「應徵清大華語中心-線上課程儲備教師_姓名」。
  2. 語音檔請以mp3或wav格式設定。

【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3-516-2355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寄至─ nthuclc12345678@gmail.com

(檔名:應徵清大華語中心-密集班儲備教師_姓名)

收件截止日期:本次應聘為107年10月31日(五)截止,但仍全年收件,隨到隨審。

[臺師大國語中心] 2018年第二次徵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
2018年第二次徵選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

●為因應本中心多元課型成長及活絡本中心教學,提供國際學生多樣化的專業師資需求,特於本年度再次擴大徵求華語文教師。

●資格

  1. 國語標準,為本國公民。
  2. 大學畢業(含)以上。
  3. 相關修業及教學(具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A. 500小時以上之華語文教學時數

B. 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C. 取得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證書者

D. 本中心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90小時以上或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80小時以上者

E.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相關研究生修畢課程2年以上者

●報名與收件方式

  1. 上網報名並填寫相關資料(請至本中心網頁最新消息掃描QR Code登入應徵網址報名)。

繳交資料:(下列資料請依說明[電郵]至:mtc606@gmail.com

  • 第一階段:於線上填寫報名時,請同時備妥下述資料並於兩天內繳交,於截止日當天始線上報名者,須於截止時間前完成繳交:
  • 推薦人2:請於上網報名應徵時,填寫推薦人姓名、服務單位及聯絡方式。
  • 個人資料表(請至本中心公告網頁下載資料表電子檔):檔名請設定「應徵者全名_報名」。
  • 教學狀況概述:一張A4內容,字體12,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或感想,及教學情況簡述等;若無華語教學經驗,請敘述對華語教學的認識與教學動機(Word或PDF格式)。
  • 2-3分鐘之語音檔:含個人自傳、對華語教學工作的認知及教學理念(mp3或mp4格式)。
  •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電子檔:教育部認可之學歷,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PEG格式,圖檔大小以1MB為上限)
  1. 電郵標題請註明「應徵2018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_(應徵者全名)」。
  2. 截止日期與時間:即日起至2018927日(四) 2400(以電郵系統時間截止收件)

●考試通知及後續資料繳交

  1. 以上相關資料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本中心預計於20181002前通知合格者進行筆試(訂於20181006)及後續筆試通過者之面試及試教(訂於20181103)等事宜,考試時間若有異動,將以電郵通知日期為主。
  2. 通過筆試可參加面試及試教者,將另以電郵通知第二階段繳交文件,請詳下列說明:

((若繳交資料與第一階段報名時所填寫之資料不符,則取消試教資格)

  • 第二階段:需繳交之相關證明(掃描並存成JPEG檔,每個圖檔大小以1MB為上限):
  • 華語文教學年資及教學時數證明正本(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
  • 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數位課程研習、進修時數、或學分課程證明等。
  • 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 外語能力證書
  • 其他相關證明與文件

●注意事項:

  1. 若無法配合本次徵選相關考試時程及後續排課事宜,請勿報名參加徵選。
  2. 新進儲備教師培訓訂於11月26日(一)及11月27日(二)兩整天,本次錄取教師若順利通過教師培訓及評估,須於今(2018)年12月接受排課,課程安排將以本中心需求為原則,若無法配合,則不保留本次錄取資格。
  3. 本次徵選之儲備教師經錄取並安排課程後,須不定期接受觀課評估與教學討論,通過評估始可續排課程,並須配合本中心相關規定、完成培訓及出席專業研討會議,且須接受中心指派課程為期至少三年。
  4. 本中心開設多種課型,含學季班、學期班、短期班、個人班及專案課程等,實際授課課型將由本中心透過參加徵選者提供資料及徵選各階段表現後評估安排。
  5. 若仍未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須於任教後三年內取得,未能配合者,本中心有權中止課程安排。

[世新華語] 招聘儲備教師公告

世新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招聘儲備教師公告

壹、甄選名額:兼任華語講師1名。

貳、應聘條件:
一、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必備條件)。
二、國內外大學華語教學系所碩士學歷以上,外國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大學。

參、應聘方式:
一、繳交資料
1. 學經歷逐年列表。
2. 國內外學、碩士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4. 其他相關證照影本。

二、繳交方式:
採親自送件、紙本郵寄、E-mail 寄送,所繳資料恕不退還。
1. 親自送件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送至: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 / 世新大學舍我樓S501華語文教學中心辦公室
2. 紙本郵寄者,請於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至:
1160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 / 世新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收
3.寄至ctcshu@mail.shu.edu.tw

三、截止日期:107 年9月21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四、面試及試教日期:10月5日(星期五)上午10 時
※10月1日(星期一)下午5:00於中心網頁公告面試及試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