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 年 9 月 5 日
[東海華語中心] 誠徵行政助理2名
工作待遇:比照國科會(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學/碩士級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規定。
聘任期間:預計2018年9月10日後起聘(視實際申請程序調整見習及起聘日期)
應備文件:
- 履歷表(格式按此)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推薦信一封(影本)
- 外語能力及其他佐證資料(影本)
報名方式:請將應備文件掃描檔案E-mail至clc@thu.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全職約聘行政人員」)
報名期限:2018年9月10日(一)早上8:00前(收到應徵資料即進行審查)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聯絡窗口:東海大學華語教學中心蔡欣媚小姐(專線04-23590259;04-23590121分機30127)
工作內容、聘任條件請參考網站:http://clc.thu.edu.tw/app/news.php?Sn=467
[文化華語] 華語中心急徵華語教師
文化大學華語教師招聘
中國文化大學華語中心(MLC)自1992年成立以來,致力於華語教學發展,已超過五萬名學生在本校接受華語訓練,本中心採取每月開班制度,每月學生總人數均穩定成長,其中以亞洲學生佔大多數,其次為美洲、歐洲、紐澳及非洲。本校課程以多元化著稱,讓學生可依其不同學習目標選擇合適課程,課程多樣化,共分為:華語密集主修課程、技能加強、中國文化、漢語水平考試、個人班、企業專班、高中交換生…等課程。
教師需具備華語課程教學一年以上經驗。歡迎有志加入華語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 上課時間:10-11點HSK聽力課 or 10-13點初級一
- 上課日期:2018/9/26~2018/12/11
- 學生人數:10-15人
- 鐘點費:依照華語中心鐘點費發放標準。
- 聯絡人:盛思婷老師
- 聯絡E-Mail:請將履歷及自傳寄至mlc-teacher@sce.pcc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華語中心誠摯歡迎您的加入!
[成大華語中心] 2018年9月專職華語教師甄選公告
2018年9月專職華語教師甄選公告
因應班級數增加之需,擬增聘專職華語教師。本中心提供教師底薪、退儲金、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勞健保、育嬰假與給薪假(含產假)等福利。本中心開設生活華語課程、高階密集華語課程及校內學分課程與師資培訓等課程;含對外華語教學學分學程、外籍生中文學分課程、美國國務院「關鍵語言獎學金」課程、教育部「新一代美國學生赴臺學習華語及文化計畫」,以及四季的華語課程與華語師資培訓課程,提供教師專業提升機會。歡迎優秀華語教師加入本中心師資陣容。
壹、甄選名額
- 專職華語教師 2-3名
- 專職儲備華語教師(擇優錄取)
貳、應聘條件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專職華語教師需具備一年以上華語教學經驗且華語小班教學至少100小時,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三、 專職儲備教師若非華語相關專業畢業,則須完成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課程(80小時以上)。
參、報名方式
一、 繳交資料:(信封袋上請註明欲甄選類別)
- 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 履歷表和自傳(內含動機、理念、感想或語文能力資格等)。
※手寫自傳600-1,000字(含動機、理念或感想等,請勿電腦打字)。
※可檢附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能力之相關正式文件(影本),如語言證明、專業證照等。 - 報考「專職華語教師」者須備教學證明影本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 報考「專職儲備華語教師」者須提供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80小時以上),倘為教育部核可之華語相關專業畢業生,則附成績單或學程證書。
二、 採取親自或通訊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還。通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達: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 華語中心 收
三、截止日期:107年9月19日(週三)。
※ 9月20日(週四)下午5:00網頁公告筆試名單。
四、考試日期:107年9月22 日(週六);含筆試、面試及試教。
- 9月22日(週六)下午5:00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 9月25日 (週二) 到職。
※ 錄取後須繳驗正本,正本闕遺則視同放棄。
肆、甄選方式與標準
一、資料審核(10%):審核通過者得參加筆試。
二、筆試(30%):英文、語言學專業、華語教學專業等。資料審核與筆試成績優秀者,可參加面試與試教。
三、面試(30%)
四、試教(30%):現場抽選單元(以《新版實用視聽華語》三版之語法點為範圍)。
伍、待遇與規範
一、專職華語教師,享底薪、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和考績獎金等福利。遊學團等專案課程鐘點另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20小時。
二、專職儲備華語教師,儲備聘用期間領月薪,享相同福利;每週須在本中心教學與實習共26小時。兩年內如未能通過專職華語教師資格審核,則不予續聘。
三、新聘任專職教師、專職儲備教師,兩年內,不推派參與教育部華語文教師赴國外任教之遴選;亦不得申請在職進修。就讀研究所進修者,不得申請減授鐘點。
四、錄取教師之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不適任,本中心有權不予正式聘任。
陸、聯絡電話及網址
– 聯絡人:朱玟錚 助理
– 電話:06-2740715或06-2757575 ext. 52040
– 傳真:06-2742516
– 網址:http://kclc.ncku.edu.tw;http://web.ncku.edu.tw/bin/home.php
– Email: z10507035@email.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