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 年 7 月 30 日

教育部選送赴印度專案華語教師公告

教育部選送赴印度專案華語教師公告

一、擬聘單位: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語言中心

二、擬聘員額:華語教師1名。

三、起聘日期:聘期自107年8月16日至108年8月15日(期滿視考核結果辦理續聘)。

四、工作說明
(一) 工作地點:Indi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Bhilai(印度理工學院)為主,並配合業務需求調整駐地。
(二) 工作內容:本校交辦之華語課程及業務。

五、薪資待遇及福利:
1、本校補助項目:
(1) 薪資及生活補助費:比照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專案人員報酬支給標準」,提供第1年每月基本薪資新臺幣32,470元,另加計海外生活津貼每日新臺幣900 元 (在印任教期間每月合計約59,470元,惟返台期間不補助生活津貼),由本校匯入指定帳戶。
(2)享有本校勞健保福利。
(3) 機票:初次應聘赴任時,得補助臺灣至印度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2張。任期滿1年後補助經濟艙來回機票1張,檢據實報實銷。
2、印度合作學校提供以下項目:
(1) 免費校內宿舍,配有桌椅、衣櫥、冰箱、洗衣機、空調及電扇,可開伙但炊具需自備。
(2) 華語教室。
(3) 華語老師行政支援及華語老師單一連絡窗口,以利老師於緊急情況時連繫。
3、其他:獲聘華語教學人員應自行辦妥簽證並負擔相關費用,及負擔任教地之相關稅賦。

六、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並必備中上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且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三)對印度華教學具有熱忱或相關經驗者尤佳。

七、應徵資料:
(一) 中文履歷與英文履歷。
(二) 華語教學能力相關證明(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教學工作證明等)。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英語能力證明。

八、申請方式:
意者請於2018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資料Email至jessicak@ncut.edu.tw,電郵主旨為「應徵選送赴印度華語教師:姓名」,並將書面資料逕寄41170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語言中心 郭宇婕小姐收(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選送赴印度華語教師)。

九、其他:
(一) 遴選方式:初審合格者以Email通知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徵聘結束後,資料欲取回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二) 錄取者應於指定時間內簽署契約書,並配合參加行前培訓及說明會,依約定時間赴任印度。
(三) 聯絡方式:
本案聯絡人:郭宇婕小姐
聯絡電話:(04) 2392-4505 ext. 5168
電子信箱:jessicak@nc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