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華語中心] 專任約聘講師徵選公告

109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
專任約聘講師徵選公告

一、職稱:專任約聘講師。(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具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碩士學位。
(二)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三)曾於公私立大學或國家訓練單位所開設之正式課程、密集班或學分班授課實務教學年資達3年以上。
(四)至少精通一種外語「英/日/韓/越/印尼/印度/泰/其它」

三、工作內容:
(一)擔任本校學分班課程授課,每周授課13小時。
(二)協助本中心相關課程行政工作。

四、檢附資料:
(一) 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二) 最高學歷證書
(三) 成績單 (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由修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且提供入出境證明書)
(四) 身分證影本,外國國籍者請附護照影本。
(五) 教學意見調查表。
(六) 其它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如業界實務經歷證明、得獎證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七) 個人著作目錄。
(八) 學術著作、代表著作(含碩士論文)影本乙份。
(九) 檢附外語文能力證明。
(十) 列舉及提供諮詢者三位之詳細聯絡資料。

五、收件截止日期:
109年2月26日(三)前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華語中心專任教師)寄至nthuclc12345678@gmail.com。

六、起聘日期:109年8月1日起。

七、聯絡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3)516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