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華語中心] 甄選長期兼任華語教師公告(截止日期:2018/4/27)

甄選長期兼任華語教師公告

1. 發音清楚、國語標準之本國公民。
2. 大學畢業(含)以上。
3. 相關休業及教學(具有下列教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300小時以上之華語文教學時數
(2)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3)取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者
(4)各大專院校之華語機構所開設之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90小時以上或修習華語文師資沒訓課程180小時以上者

繳交資料:(所有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1. 個人履歷與自傳(格式及字數不拘,內容中請說明人格特質與應徵原因)
2. 相關證明與證書(以下1-5項,若無者可略過)
(1)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教育部認可之學歷,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
(2)華語文教學年資證明正本或影本:需由任職單位出示證明。
(3)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4)外語能力證書影本
(5)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影本: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數位課程研習、進修時數、或課程學分等。
(6)其他相關有利之證明文件。

3. 教學經驗概述:字體12,請敘述過去華語教學經驗,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或感想等;若無華語教學經驗亦可簡述相關活動辦理或經驗等經歷。

4. 請繳交以上書面資料及電子檔。

報名與收件方式:
1. 所有資料(務必註明聯絡方式)請以[掛號]郵寄至:
32023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中原大學教學大樓9樓918室 華語中心收。請註明「應徵華語教師」。

截止日期:2018年4月27日(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考試通知:
個人履歷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本中心預計於2018年5月3日通知合格者進行後續面試及試教(暫訂於2018年5月8日),以實際電郵通知日期為準。

注意事項:
1. 若無法配合本次甄選及相關時程,請勿投遞履歷。
2. 若經錄取,將視現有之開班情況安排教師課程,可能即刻起聘。
3. 通過本中心甄選程序並經錄取後,需配合本中心相關規定並出席專業研討會議。
4. 本期儲備教師經錄取並安排課程後,須不定期接受觀課評估,使得續排下一期課程。

連絡人:王小姐
Email:yuting1177@cycu.edu.tw
Tel:03-2651324
Fax:03-2651328
中原大學推廣教育處 華語文教學中心

中原大學華語中心甄選公告

開始討論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