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華語] 誠徵華語正規班專任教師兼行政助理一名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誠徵華語正規班專任教師兼行政助理一名

【職缺名稱】華語正規班專任教師兼行政助理
【性  別】:不限
【年  齡】:不限
【工作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華語中心(第二綜合大樓101)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
【聘任時間】
1. 預計2017年07月01日起聘(視實際申請程序調整)
2. 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工作內容】
1. 正規班教學每週15 小時
2. 華語課程招生、宣傳、諮詢及報名
3. 海內外學生簽證及就學諮詢
4.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大學以上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華語文教學時數200小時以上者。
4.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96小時以上者。
5. 具進階英語文聽、說、讀、寫及溝通能力
6. 中文溝通書寫能力佳
7.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8. 個性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喜歡與人溝通相處

【語文條件】具備第二外語能力佳「英/日/韓/越文/其他」

【薪資待遇】依教師學經歷及校方規定

【初審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含照片)
2. 自傳(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3.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並檢附教學評鑑相關資料)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從《當代中文課程1》教材中挑選一課,設計一份完整的教案,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等教學及活動。
8. 推薦信一封
9. 口語錄音檔:
(a) 請朗讀徐志摩的「再別康橋」。
(b) 兩分鐘之內的自我介紹

【應徵方式】:
1. 意者請於107年5 月30日前將應徵資料e-mail: nthuclc12345678@gmail.com
2. 主旨請註明「應徵華語正規班專任教師_XXX(姓名)」,並請務必提供手機號碼及e-mail以利聯繫。
3. 初審未通過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 初審通過者,將於107年 6月 6日前以 e-mail或電話通知複試時間。
5. 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3-516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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