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申請資格

(一)個人會員:
須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簽證,並應具下列諸款之一,得申請為個人會員:
1、在各大專院校擔任華語文相關課程與研究之教師。
2、在各公私立華語文教學機構擔任行政或教學職務者。
3、大專院校各科系畢業對華語文教學具有興趣者。

(二)團體會員:
凡以團體資格入會者,須合乎下列諸款之一,得申請為團體會員:
1. 與華語文教學相關之學術文化團體或教育機構。
2. 其他贊同或支持本會宗旨之團體。

(三)贊助會員:
贊助本會之個人或團體,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得成為贊助會員。

(四)榮譽會員:
對台灣之華語文教學界或本會之發展有特殊貢獻之人士,經理事會推薦並由會員大會通過,得邀請為榮譽會員。

(五)學生會員:
凡就讀於大學或研究所之華語文教學、語言教學、中文與外文、及相關系所學生,得申請為學生會員。

(六)海外會員凡認同本會宗旨,願意參與本會會務發展,而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或居留簽證之個人或團體,得申請參加為「海外會員(個人)」或「海外會員(團體)」。「海外會員(個人)」及「海外會員(團體)」兩項資格之年會費繳交,比照本會「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之規定。除不具章程「第十條」之「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等權利外,其他權利義務相同。

各類會員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詳附件)、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經理事會通過,方獲得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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